違約金調整有什麼法理依據

違約金調整有什麼法理依據
違約金調整有什麼法理依據
1、透過事先約定違約行爲發生之後違約方可能承擔的違約責任,迫使債務人基於可能承擔的違約金的壓力竭力履行債務,從而促進履約行爲。另一方面,一旦違約金的給付條件成就,違約方依照事先的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即可,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必再糾纏於損失的計算,有利於糾紛的快速解決。
2、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