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多少種罪名

刑法中多少種罪名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爲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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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對毒品犯罪共規定了多少種罪名的刑罰

毒品犯罪是指違反國家和國際有關禁毒法律、法規,破壞毒品管制活動,應該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爲。《刑法》具體規定了12種的毒品相關罪名,依據實踐情況認定。《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第347條);(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5)走私製毒物品罪(第350條);(6)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第350條); (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