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外擔保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公司對外擔保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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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外擔保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沒有經過的話效力如何

要區別兩種情況對待:
1、公司向其他企業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透過(決策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章程對擔保的數額有規定的,不得超過該規定的數額;
2、公司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必須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透過(決策機構只能是股東會),而且被擔保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得參加該表決,其他股東有表決權的,應當過股權半數透過。即中小股東可以透過章程對擔保進行嚴格的規定,包括如何授權、議事規則等。以上是對公司對外擔保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