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處

咸陽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處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如果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需到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產權變更


這裏所指的“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分爲兩種情況:

(一) 是房屋原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後變爲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 是原屬於夫或妻一方所有,離婚後轉爲另一方所有的。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保持“房屋實際所有人”與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資料的一致性。 房屋產權屬於公民的不動產資源,其產權登記實行動態管理。《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十六條還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依據上述規定,只有登記在案的物權人才屬於該房產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說,房屋物權變更後,必須在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的房屋登記薄上做變更登記,使房屋的實際所有人與房屋登記薄上記載的內容相一致,變更後的物權纔會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