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雙方達成協議後還用經過檢察院嗎

交通肇事罪雙方達成協議後還用經過檢察院嗎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爲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根據交通法交通肇事罪必須經過檢察院嗎

你賠償以後檢察院仍然有權利提出起訴,無論是交警大隊還是死者家屬都沒有決定起不起訴的權力,家屬的諒解書也不能成爲不起訴的保障,所以交通肇事罪賠償後檢察院不起訴一般是不可能的,只是起訴後審判過程中量刑考慮的情節,所以即使你賠了錢後,檢察院仍有可能提出公訴,此時你的積極賠償行爲和家屬的諒解書可以作爲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以上就是交通肇事罪必須經過檢察院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