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責任比例

交強險賠償責任比例
交強險主要責任賠償比例是多少

交強險是有責賠償原則,意思就是隻有負有責任,不論是全,主,同,次責,保險公司都要在交強險的限額內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的賠償責任,採取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考量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過錯程度,不需要區分當事人之間民事賠償比例,交強險應當先行在其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只有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的部分,才需要按照當事人的過錯確定民事賠償比例。


通俗地說,受害一方雖然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但因爲其損失尚未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故其無需自行承擔50%的賠償責任,其全部損失均應當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