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公積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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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如何貸款?有什麼規定呢
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2月3日下發《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覈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洛管委會〔2016〕4號)》。自2016年3月1日起,洛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以下方法覈定:一、貸款額度計算方法覈定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還貸能力計算:月還款額度=夫妻雙方繳存基數之和×50%;(二)按個人帳戶餘額和繳存時間計算: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帳戶餘額+配偶公積金帳戶餘額)×10倍×繳存時間係數(帳戶餘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繳存時間(月)與繳存時間係數對照如下:6<繳存時間≤12繳存時間係數爲0.7;12<繳存時間≤24繳存時間係數爲1.0;24<繳存時間≤36繳存時間係數爲1.1;36<繳存時間≤48繳存時間係數爲1.2;48<繳存時間≤60繳存時間係數爲1.5;60<繳存時間繳存時間係數爲2。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的認定以帳戶設立之日起正常匯繳的帳戶餘額爲準。三、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低按15萬元覈定;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低按10萬元覈定。四、可申請貸款額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五、可申請貸款額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