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 30天假

產假 30天假
公司只批98天產假,取消30天晚育假
您好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爲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雖然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對晚育獎勵假的規定,但在江蘇省新規作出前,單位取消晚育延長假,本律師認爲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