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用不用寫原因

欠條用不用寫原因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寫借條用不用稱呼,怎麼規定的?

寫清: 物品名稱 數量
還物品日期。
借物品人簽字。
還有: 年 月 日
值得提醒的是,所借的物品, 數量一定要大寫。比如借一個。一定大寫【壹】
不是說誰壞,如果你寫一 別人就可以在那個一上面 再加個一 或是二。你借的東西就可以變成二或是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