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了不給辦理離婚證怎麼辦

離婚證丟了不給辦理離婚證怎麼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證丟了怎麼辦離婚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以下是我對離婚證丟了怎麼辦離婚 的回答。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離婚證所需材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或戶藉證明和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戶口本上沒有註明離婚的,還要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 ( 居 ) 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諮詢我”在線諮詢,律師爲您解決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