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成本證明材料

土地流轉成本證明材料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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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明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國土資源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瞭解到辦理土地使用權所需證件有哪些了,土地使用權的證明辦理也同時是證明購房者在土地使用權上的合法依據,在房屋交易中是需要被查驗的,如果還有疑問,可以諮詢律詩365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