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用刀打人怎麼判刑

打人用刀打人怎麼判刑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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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怎麼判刑

打人是否會被判刑要視情況而定:

1、打人如果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不需要判刑。

2、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刑罰。但是,如果打人沒有造成受害人輕傷以上的傷害且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也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