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就是監護人嗎

戶主就是監護人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戶口跟誰誰就是監護人嗎

不是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能力監護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1、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2、是成年的兄、姐;

3、是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爲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者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