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徵地協議

集體土地徵地協議
集體土地徵地拆遷
您好,根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爲,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各地每兩至三年調整徵地補償標準,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未及時調整的,用地審查不予透過。如果認爲補償不合理,一定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可以透過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爭取l提高補償,如有疑惑請致電諮詢律師做進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