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毒品幼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持有毒品毒品幼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標準是什麼啊?
(一)非法持有“數量大”的標準

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數量大”的標準如下所列:

1、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000克以上;

3、三唑倫、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侖、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毒品含量摺合問題

近年來,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摻假頻繁,純度越高危害越大卻是不爭的事實。論處對大量摻假與高純度販毒同等處罰,表面上嚴懲,實則有失公正,有違罪責相適應原則。因此,有必要對以下兩種情形的毒品作含量鑑定並將其作爲量刑的酌定情節:

1、有證據證明摻假明顯的;

2、新型毒品案件,因其成分混亂,應對其毒效、含毒量鑑定,並參考交易價格,決定適用的刑罰。以上是對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標準是什麼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