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去不去原結婚登記機關

離婚去不去原結婚登記機關
離婚去不去原結婚登記機關
離婚不一定非要去原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協議離婚的,到雙方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訴訟離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國內或者宣告失蹤、死亡的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