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合同違約金是否可以預提

對合同違約金是否可以預提
合同違約金是否納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因此,納稅人收到違約金也應一併繳納營業稅。


2、《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爲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部分特殊業務可以扣減應稅營業額)。


3、《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