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簽署授權的投標委託書

法人簽署授權的投標委託書
簽署委託書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委託權限


讓受託人幹什麼事已經在委託事項中表達清楚了,下面就得說明受託人可以在多大權限內幹這件事,這就是委託權限。受託人的代理權限可以分爲“寬授權”和“窄授權”。寬授權顧名思義代理權限比較廣,受託人能幹的事比較多。寬授權便於受託人做事,對第三人比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託人彙報,這樣能提高做事效率。寬授權對委託人的風險就是較難防範受託人不當行爲帶來的風險。窄授權就是授權範圍比較窄,受託人可能只是個傳聲筒,事事需要向委託人彙報,等委託人拍板。不管是寬授權還是窄授權都要把委託權限表達清楚,受託人有什麼權限就一項一項列清楚,避免在列舉委託權限後面加上“等”這樣的字樣,這會帶來授權不明的法律風險。寬授權裏值得說道說道的就是全權代理的問題。


2、全權代理的問題


全權代理又稱全權委託簡單理解就是委託人能幹的事受託人都能幹。因爲全權委託的受託人的權限過大,但受託人畢竟不是委託人本人,並不能向委託人那樣保護自身的利益,所以法律對全權代理還是有所限制的。代理具體可分爲民事代理和訴訟代理,前者指代理委託人實施民事行爲,後者指代理委託人實施民事訴訟行爲。


3、委託期限


實務中很多授權委託書非常簡單,根本沒有關於委託期限的表述。明確委託期限對各方都非常重要。對委託人來說,如果沒有委託期限,就不可預期受託人不當行爲帶來的風險。一旦有明確委託期限,委託人知道其只對受託人在委託期限內的行爲負責。對受託人來說,只能在委託期限內行事,超過委託期限,必須取得委託人的授權,否則行爲的後果就需要自己來承擔。對於第三人來說,只可在委託權限內與受託人進行法律行爲,超過委託期限必須讓受託人取得委託人的授權,否則有委託人不承擔受託人超過委託期限行爲後果的風險。


現在很多人不方便辦理一些事情的時候,都會委託給他人。儘管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但是還是應該寫一份授權委託書。委託證明書範文應該包括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資訊、委託事項、委託權限及委託期限等。在委託方式上,要註明是全權代理還是部分代理。委託期限要寫清楚。經過簽字的委託書具備法律效力,一旦發生糾紛,其就是主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