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債權確認階段

破產清算債權確認階段
破產債權如何確認

破產債權確定包括認定債權是否成立,債權數額以及債權有無財產擔保,是否具有別除權。1.對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不論該債權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條件,是否表現爲確定價值的債權,是否由第三人爲保證,也不論該債權發生的原因,均應列爲破產債權。2.對於有財產擔保而未能受優先受償的債權可以不透過破產程序受優先清償。但是如果該債權因種種原因未能優先受償,那麼對在該債權無異於無財產擔保的債權,視爲破產債權。


3.對於附條件的債權,是指債權的生效或消滅依賴於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的成就或不成就,從而確定其效力的債權。附條件的債權分爲附停止條件的債權和附解除條件的債權。附停止條件的債權,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發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條件的債權,在所附條件成就時,失去法律效力。不論債權附有何種條件,在破產宣告時,除非解除條件成就,債權都已經成立的債權,應當時爲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