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案底都有哪些影響

留有案底都有哪些影響
留有案底都有哪些影響
一、影響如下:
第一,有過犯罪前科的人,再次犯罪時可能是屬於累犯,即使不是累犯也必然是再犯。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之後五年之內又故意犯罪的。累犯除了在最後量刑時會從重處罰之外,還不能判處緩刑,不能假釋。即使不是累犯,再犯也同樣表明人身危險性較大,也會從重處罰。
第二,觸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如果是公職人員,會被開除公職,會被。未擔任公職人員不能報考公職。同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還不能從事律師、公證員等職業。
第三,留有案底不僅對自身有不利影響,對於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不能透過的話是沒有辦法被錄用的。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