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強姦觸犯的法律

未成年人強姦觸犯的法律
未成年人觸犯強姦罪該怎麼處罰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姦罪立案追究: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國家(例如日本)的定義上是指未滿二十週歲的公民。對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如果未成年人已滿14週歲,其實施強姦行爲,則構成強姦罪,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情節輕微不予刑事處罰的,則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