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可以做個人借貸抵押

哪些財產可以做個人借貸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哪些財產可以做個人借貸抵押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哪些財產可以做個人借貸抵押
以下這些財產可以做個人借貸抵押:
1、借款人所有的商品住房或者其他土地定着物,例如工廠、廠房等;
2、借款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大額保單、貴金屬等其他財產;
3、借款人依法有權處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或其他土地定着物;
4、借款人依法承包並經同意抵押的荒地土地使用權;
5、依法可以辦理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