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保險退休

北京醫療保險退休
北京補充醫療保險政策

1、參保人門(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和(或)大額醫療互助基金報銷後,由補充醫療保險按與用人單位合同約定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所述報銷比例、免賠、限額等標準報銷。


2、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女員工符合國家、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包括:普通住院費、檢查費、手術費、接生費、藥費等,其中自費藥品、自費項目除外),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險和其它相關規定報銷,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合計報銷限額爲8000元(合同另有約定報銷限額的按約定辦理)。


3、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參保人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且具有中國國籍的18週歲以下獨生子女(包括雙胞胎或多胞胎), 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報銷,報銷項目和上限額度根據合同約定執行。子女需在區縣(二級)以上醫院或公立兒童醫院就醫,參加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子女,住院醫療費用需經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結算完畢後再由補充醫療報銷。


透過上面對北京醫保報銷比例新政策的相關問題的介紹,大家對於北京醫保報銷的新政策應該都有了大致的瞭解了。北京在這方面做得還是比較不錯的,重新政策中可以看出我們進行報銷的範圍變得更加廣了,從根本上爲大家節省了看病、治病的成本,增加了醫保的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