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陪嫁

新婚姻法關於陪嫁
新婚姻法女方陪嫁怎麼算
  陪嫁應當算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