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太累乘客開車誰該擔責

司機太累乘客開車誰該擔責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爲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爲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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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太累乘客開車出車禍誰該擔責

1、司機平臺應承擔一定責任。
乘客與運輸平臺及司機之間成立了運輸服務合同關係,根據《合同法》第290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乘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之規定,司機及平臺應當保障乘客安全到達下單地點。而事故中,司機將車輛讓乘客駕駛,導致乘客無法安全到達目的地,存在過錯,應當承擔過錯責任或者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第302條第一款規定,“承運入應當對運輸過程中乘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乘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運輸平臺爲車輛及司機提供載體,對其派出司機致損行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而乘客在乘車過程中,其駕駛的行爲已超越了乘客的合同權限,主觀上亦存在一定過錯。
2、乘客在主觀上也存在過錯。
涉事車輛與第三方貨運車之間發生了交通事故,需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認定乘客與貨運車司機的責任,如果認定貨運車司機有責(全責、主責、同等責、或次責),那麼貨運車司機應向乘客及對方司機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如果認定貨運車司機無責,乘客應該向貨車司機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