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倒賣文物案件的解釋內容

最高院倒賣文物案件的解釋內容
最高院倒賣文物案件的解釋內容
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護法爲核心的一系列有關文物保護的法規。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於國家所有。

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組織收藏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收購,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文物收購業務。

對於那些倒賣文物罪倒賣以牟利爲目的,倒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勢必影響國家對於文物的管理,損害我國文化行政部門的聲譽,擾亂文物市場和正常的文物收購秩序,因此、本法將倒賣文物規定爲犯罪予以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