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保全失敗

離婚財產保全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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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對夫妻名下的房屋進行財產保全。實踐中,如果房屋產權除了記載爲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名下外,還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權益,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 (1)用房屋擔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之一,財產保全申請書。之二,財產保全擔保書,該擔保書需要全體產權人簽名。之三,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之四,用來做擔保的房屋產權證原件。之五,要查封的房產的產權登記冊或產權證。之六,申請法院保全的保全費用。 (2)用現金作保對夫妻名下的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這種情況下,要提供的材料有:之一,財產保全申請書。之二,財產保全擔保書。如果用現金作爲擔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爲擔保,而只能用申請人的名下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這筆錢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關借貸手續及資金流轉相關的證據都要有個心眼兒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張這些作爲擔保的資金也是共同財產,那麼申請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煩了。之三,將作爲擔保的資金打入銀行指定的帳戶。一般法院沒有外幣賬號,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爲擔保資金,首先可能需要將外幣兌換爲人民幣。之四,要查封的房產的產權登記冊或產權證。法院如果受理的財產保全的申請,會派員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將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該裁定會規定房產在一定期限該房不準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