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形下利用職權進行非法拘禁應當立案

什麼情形下利用職權進行非法拘禁應當立案
什麼情形下利用職權進行非法拘禁應當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爲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