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所持合同重要條款不一致

原被告所持合同重要條款不一致
合同不一致
1、對於中介,依據合同的約定,中介費應在過戶日繳納。如果合同約定了資訊費,應約定繳納時間。如果沒有單獨約定資訊費,當然不用單獨繳納,合同之外的另列名目是不支援的。2、賣方違約,你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3、中介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出現歧義時,應本着不利於中介的原則去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