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精神補償

協議離婚精神補償
離婚協議的精神補償怎麼寫


    離婚協議書的書寫沒有固定的標準和模式,只要註明雙方的資訊寫清雙方的訴求即可。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