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第17條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1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除外;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