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有飲酒醉酒嫌疑

駕駛人有飲酒醉酒嫌疑
飲酒醉酒區別

以往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後駕車時,往往透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執行,在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時,就可以認定爲酒後駕車,但是沒有區別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辦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後,對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處罰尺度分別作了規定,但是交警由於缺乏相應的實施標準,在區分這兩種飲酒狀態時仍然有一定困難。標準則詳細規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爲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爲醉酒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