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精神病人的監護權人

如何確定精神病人的監護權人
如何確定精神病人的監護權人
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 按照以下原則確定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
5、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