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轉讓所得的範圍界定

財產轉讓所得的範圍界定
財產轉讓所得的範圍界定
1、根據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轉讓著作權歸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的規定,個人轉讓著作權,免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