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權的內容有什麼沉默權包含兩項內容:1、被告人有權拒絕回答追訴人員或法官的訊問,有權在訊問中始終保持沉默,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官應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項權利,法官不得因被追訴人沉默而使其處於不利境地或作出對其不利的裁判。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就案件事實作出有利於或不利於自己的陳述,但這種陳述須出於真實的意願;禁止採用暴力、威脅等強制性手段致使被指控人違背意志作出有罪供述,法院不得把此情形下的供述作爲定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