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社會撫養費的最新政策

醴陵社會撫養費的最新政策
江蘇社會撫養費的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徵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並在被告知徵收後3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不予徵收;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以下簡稱計徵基數)的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高於計徵基數1倍以上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的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每再多生育1個子女的,依次遞增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符合本條例規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領生育證生育的,徵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以上是關於江蘇社會撫養費的最新政策的相關內容,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