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能進行強拆嗎

現在還能進行強拆嗎
現在還能進行強拆嗎
現行法律禁止了行政強拆,也就是政府不能直接進行強拆,但沒有禁止司法強拆,《國有土地上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就是法律對司法強拆的具體規定。所以依法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是存在強拆的,只是對主體做了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