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檢察院未批捕直訴

非吸檢察院未批捕直訴
非吸檢察院未批捕直訴
1、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在檢察機關沒有批捕的情況下直接提起訴訟也是合法的,案件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或公安機關認爲情節輕微而採取取保候審,偵查完畢後可以直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直訴的特點就是不採取逮捕措施,但仍要經過檢察院審查起訴,或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直訴案件一般爲輕微案件,故若能在偵查階段或審查起訴階段與被害人達成諒解,一般可以不被起訴或可以獲得檢察機關從輕量刑的量刑建議。

3、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等於沒事了,也許是因爲證據不足纔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繼續補充偵查,有了新的證據可以重新報捕;

也許檢察院認爲涉嫌犯罪情節輕微,不逮捕對社會也沒有危險,這樣以後看情況(事實和證據)決定是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