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清理審計工作有哪些1、清理債權債務有下列審計工作(1)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制定清理方案;討論並透過清理方案;(3)按方案清償整理各項債權債務;(4)以及制定清理報告,並報告有關機關等相關的工作。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