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應是什麼⒈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單位的正常活動。⒉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司法工作人員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行爲。⒊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與刑訊逼供罪相同。⒋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確的逼取證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