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法院如何判決

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法院如何判決
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法院如何判決
1、即使當事人有放棄繼承的意願,若是其沒有書面聲明。法院不會認定爲其放棄繼承權。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