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一般有幾種傳喚有三種:1、公安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過程中,可以依傳傳喚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一般根據規定視情可依法採取刑事拘留措施;2、行爲人有違反治安行爲嫌疑的,公安機關可以傳喚,如果行爲人拒絕傳喚,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即強行帶至公安機關;3、行爲人有其他行政違法(除治安管理處罰法)嫌疑的,公安機關可以傳喚,但不可強制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