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準備計提率

壞賬準備計提率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計提壞賬準備率比例是多少呢?

 壞賬準備的計提比率,根據企業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情況,以及其他相關資訊合理地估計,沒有規定的比率。計提壞賬準備率的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有四種:即“餘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銷貨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
  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應收款項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種情況一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帳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採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定“壞賬準備”帳戶。備抵法是指採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並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衝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餘額的一種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