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拆遷補償

婚前財產拆遷補償
婚前拆遷補償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於,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個人財產,拆遷行爲發生在婚前,拆遷補償利益的確定也發生在婚前,但是在婚後才發放拆遷補償款或者是取得拆遷安置房,則因爲整個拆遷的過程都是發生在婚前,配偶本身就沒有參與整個的拆遷,也不是拆遷所要考量的因素。婚內發生的僅僅就是拆遷補償利益的取得行爲,這是一方對婚前房屋產權的自然延伸,是在房屋拆遷基礎上給予所有人的一種補償,另一方當然也就無法要求分割;如果僅因拆遷,就將原有的個人房產轉變爲夫妻共同財產,明顯違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個人財產,拆遷行爲發生在婚內,拆遷補償利益的確定也發生在婚內,此時配偶作爲家庭成員,是拆遷行爲發生時所要考量的因素,纔有可能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