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了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結婚三年了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結婚三年了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1、協議分割
夫妻協商財產分割,根據⾃願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可以歸⼀⽅所有,也可以約定贈給⼦⼥,但是
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要雙⽅⾃願,⽽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是⼦⼥、⽗母或者是其他的財產。
2、法院判決
⼈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和⼦⼥的合法權益照顧⽆過錯⽅。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價值的原則下進
⾏處理。
①、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②、⼀⽅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合夥經營的,⼊夥的財產可分給⼀⽅所有,分得⼊夥財產的⼀⽅對另⼀⽅應給予
相當於⼊夥財產⼀半價值的補償
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的⼀⽅。分得該⽣產資料的⼀⽅對另⼀⽅應給予相
當於該財產⼀半價值的補償。
④、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
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⑤、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處
理,對⼀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另案處理;或者中⽌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
訴訟。
⑥、離婚時⼀⽅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
⽅予以適當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