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臨安農村拆遷補償

杭州臨安農村拆遷補償
對杭州臨安徵地補償標準不滿怎麼辦

對杭州臨安徵地補償標準不滿的話,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徑維權:


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徵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


3、如果是非正常徵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


通常上,你可以拿來用的證據如下


1、你自己的身份證明,證明你具有合法的訴訟主體資格。


2、你與徵用方簽訂的補償合同或者協議,確定你應該取得的補償款數額。


3、被告的身份資訊情況,工商登記資訊情況。


4、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明。如承包合同等。


5、地上附着物估價的證明。如房屋的數量、面積、種植物的品種、糧食的市場價格等。


6、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徵地方案等政府徵地的檔案。


不難看出,當前徵地補償標準主要是與耕地產值這個單一指標相掛鉤,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這裏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區域內的平均,而非某一戶或某一村的“平均”,這樣的“平均”結果就更低。現行的補償方式並沒有充分考慮被徵土地的地理區位差異、物價指數、作物類別差異等市場化因素在確定補償標準中的權重作用,往往導致補償價格與老百姓心理的補償預期相去甚遠。農戶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與平均產值的總收益往往大於被徵地一次性的貨幣補償,隨着物價水平的提高,農民生活支出成本增加,老百姓的反對聲音也越大。


此外,被徵地的土地使用屬性不同,如商業用地、綠化帶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帶來的補償標準也不同,以至於同一塊地段,同一類附作物,補償的標準也不盡相同,極易引起相鄰區域農民的攀比和不滿。


杭州市的土地價值可以說因爲其經濟的快速發展而不斷提高,這也就使得當地的居民在面對國家徵地給的補償時會有更高的要求,如果有公民認爲政府的標準太低或者不滿意的話,是可以首先透過協商的方式與政府重新規定標準,或者直接提起復議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