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法院如何執行

小產權房法院如何執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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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法院如何執行小產權房呢?

你好,很榮幸爲你解答,法院如何執行小產權房這個問題。
小產權房能作爲房產法院強制執行,但一般採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辦理,不能拍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檔案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