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恐嚇報警能立案嘛

被恐嚇報警能立案嘛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被恐嚇要到什麼程度纔可以報警立案

  被別人恐嚇應當報警處理,毆打對方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鑑定達到輕傷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屬於輕微傷的按治安案件處罰。rnrn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r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rn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rn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rn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nrn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n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