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碰擦誤工費

車輛碰擦誤工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汽車碰擦誤工費可以主張不

如果人沒有受傷,不可以索要誤工費。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只有在人身損害侵權案件中才可以主張誤工費,車損案件,沒有人員傷亡,所以,是不能主張對方賠償誤工費的。

對於只有車損的案件,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替代性交通工具損失;如果受損車輛是營運性車輛,可以向對方主張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破損車輛維修費用,車上裝載物品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由於車輛損失或者無法修復的車輛重置費;

3、根據法律規定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的車輛,因交通事故而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爲交通事故導致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產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費用。

目前法院支援的就是對營運車輛有所謂誤工費的賠償。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也有賠償。

但是如果沒有人員傷亡,則不會產生誤工費;如果對方車輛不是營運車輛就不會有損失,如果需要對方舉證。另外,如果需要賠償的,我們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