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領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補領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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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我國法律對補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問題有以下規定:補領離婚證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和目前的婚姻狀況保持一致);2.查檔證明。檔案遺失的由保管部門出具檔案遺失證明,檔案遺失的還要有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離婚證明,或者兩個近親屬出具的證明,或者公證機構出具的離婚公證書; 3.兩張半身免冠證件照片。補領離婚證的本人應到原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或現在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補領手續